口罩的CE认证解读 |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0-03-30 |
一、医疗器械类的口罩(EN14683标准):
◆如果市场监督机构确定产品符合医疗器械的基本安全和性能要求,即使其符合性评价还未完成,市场监督机构可以允许其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销售,同时该产品必须继续完成其符合性评价过程。
◆涉及的产品包括抛弃式和可重复使用的口罩、可重复使用的工作服、手套和眼罩等(主要是预防病毒和有害物质的产品)。需要具有PPE法规授权资格的公告机构进行符合性评价。 三、FFP标准&N标准介绍 (1)FFP标准:即呼吸防护的欧洲标准。以下是标准的具体参数: EN149,测试机型:TS18130,测试物质:NaCl & DOP,粒径:0.3um,测试流速:95L/Min
(2)N标准:是呼吸防护的美国标准。以下是标准的具体参数: NIOSH标准,测试机型:TS18130,测试物质:NaCl ,粒径:0.3um,测试流速:85L/Min
备注:NaCl:氯化钠(食盐);DOP:石蜡油 两者的测试使用的是一样的机器,使用NaCl做测试用的污染物,混合DOP代表可以防护油性的粉尘。FFP2标准中,口罩对灰尘的捕集率为大于等于94%,小于N95捕集率一个百分点,然而测试时每分钟通过的气流量是不同的,欧标为95升/分钟,美标为85升/分钟。同时,阻抗值高低代表着使用口罩时,口罩对呼吸的阻碍程度,值越大则呼吸越受阻碍,二者的舒适程度不同。
NR = 不可重复使用,仅限使用一个班次。 四、医用非无菌口罩申请CE-MDD认证流程
医用非无菌口罩CE认证符合性评价:(企业符合性评价,无需公告号机构发证。对于部分企业希望获得欧洲机构颁发的证书,我们提示:对于一类器械,该类证书在效力上不能替代DOC,程序上不能替代欧洲注册。) 对于新进入医疗器械行业的企业,需要特别关注出口欧洲产品的标签设计。按照欧盟标准的要求,标签至少需要包括如下信息: a.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b.欧盟授权代表的名称和地址
c.产品名称、型号 e.非灭菌标志 f.不能重复使用的标志 g.生产批号 h.CE认证标志 六、口罩的CE-PPE认证(EN149) 宣称防护病毒或工业用的口罩根据PPE法规属于Category III级,需要具有PPE法规授权资格的公告机构进行符合性评价。但普通的个人防护口罩我们建议企业可以按PPE法规Category I级进行符合性评价即可。 CE-PPE认证正确的程序是:产品送检——检验合格后——技术文档的审核——审核OK后发Module B证书——工厂审核/产品质量抽查——Module C2/Module D,至此认证完成。 Module B -- EU型式检验 Module C2 -- 内部控制质量控制+产品随机性监督抽查 Module D --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仅持有C2或D证书,没有B证书是不能在欧盟市场进行销售,任何其他形式的CE证书,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,一经发现,将面临欧盟市场监督机构的严厉处罚! 仅有Module C2或D,没有Module B认可的公告机构,也不能进行完整CE认证评估,无权签发B证书。 七、确认欧盟公告机构认证范围的方法 可登录欧盟NANDO官网,根据认证机构公告号进行认可范围查询。 链接:https://ec.europa.eu/growth/tools-databases/nando/index.cfm?fuseaction=notifiedbody.main
目前我们合作的NB公告机构有:NB0082,NB0194,NB0321,NB0338,NB1282,NB2834及其他。如果您有任何关于个人防护装备产品申请欧盟CE认证的需要或疑问,请随时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、快速的解答。 联系方式:0755-27789458 info@ip-quality.org.cn |